项目概况
汾湖综合执法一中队两轮电动巡逻车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60号38幢11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FHGC******S
2.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
3.采购内容:汾湖综合执法一中队两轮电动巡逻车采购;
4.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5.采购需求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9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时作自动放弃;
2.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60号38幢1101室;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4.工本费: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现金收讫,售后不退;
5.供应商报名时应出示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5.1《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之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办理报名人员: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5月14日13:45-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5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汾湖开发区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1103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中队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苏州路98号
联系人:徐思奥
联系电话:0512-******
******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60号38幢1101室
联系人:黄静娟
电话/传真:0512-******
邮政编码:215121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请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八、公告期: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