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询比单采购方式,诚邀有意愿、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响应人”)参加询比单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
2.2 项目编号:M************024
2.3 实施地点:******有限公司
2.4 采购范围:大众迈腾1辆(黑色)、比亚迪秦L(DM-i 120KM-2025款灰色)1辆、比亚迪宋Pro(DM-i 115KM-2025款黑色)1辆,购车时间均在2025年之后,车辆里程均在5000公里以内(不接受人为调整里程),购车价均不超过18万元,排量均不超过1.8L。手续齐全,带全险(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第三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险等)。
2.5 服务期限:2年,具体交付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2.7增值服务:加装360°全景影像,附送2套充电设备(支持快充,含充电桩及安装服务等)。
2.8其他要求:响应人提供的车辆不得为个人或他人名下车辆。响应人负责租赁期内车辆的保养(以车辆保养说明书为准)、车辆年审、维修(非人为所致)和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险等)。
3.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业绩要求:无。
3.3 信誉要求
3.3.1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
3.3.2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3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cr/list)查询。
3.3.4******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响应人符合本章“3.3信誉要求”,响应人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在开标当天将对响应人的信用情况(本章3.3.1条款至3.3.4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
(4)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查询到响应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材料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响应人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若本次报价项目负责人非单位负责人,需按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不同响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交叉任职。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3.4.3 满足质量和服务期的要求,满足采购人采购公告的所有要求。
4.报价要求
4.1 本次询比为一次报价,采用询比单报价形式,报价为询比单各项内容的单价之和,所有分项必须全部报价。报价包含采购范围内相关工作的一切费用,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4.2 响应人需满足“3 响应人的资格要求”“2.4 采购范围”“2.5 服务期限”“2.6. 质量标准”“2.7增值服务”“2.8其他要求”的要求,不满足的响应无效。
4.3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30000元整/年,超过采购限价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4.4 报价应在规定的询比时间后的6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4.5 响应人应提供的响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响应函、询比报价单、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及第3款“响应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相关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车辆行驶里程证明及保险证明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无法提供相关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车辆行驶里程证明及保险证明,需出具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车辆提供承诺及保险配置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4.6 满足公告中资格要求的响应人,请将附件要求的所有材料同报价单一同上传,材料缺失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本项目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材料中应附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5.报价方法及时间
5.1 本采购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实施。
5.2 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9:00
5.3 开标时间:2025年4月18日9:00
5.4 请响应人于2025 年4月18日9:00前,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传响应材料;因自身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6.评审办法
6.1参加报价的响应人不足三家的;参加报价的响应人有效报价不足三家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6.2 评审办法:本次询比采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本项目的成交人。如报价税率相同按含税价进行评审,如报价税率不同则按不含税价进行评审。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人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以车辆公里数更少者为先;如以上条件相似,则按注册资本金较高者进行推荐。
7.合同主要条款约定
供应商向甲方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租金结算周期为三个月,即甲方每3个月向乙方预付三个月的车辆租金。签订合同前,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相关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车辆行驶里程证明及保险证明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唐河县昝岗乡岗柳村G234******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监督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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